永利皇宫54棋牌官网入口关于组织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360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闽科奖办〔2026〕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种

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可提名奖种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上述四个奖种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提名方式

省科技奖提名工作采用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三、提名条件

(一)省自然科学奖

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应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性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理论性。实行代表作制度,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或出版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表或出版),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应至少有一篇为国内优秀期刊论文或专著(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省自然科学奖提名书中不再要求提供其它论文(专著)。

(二)省技术发明奖

提名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是在我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做出重大技术发明,且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明显的原创性、实用性。其核心技术必须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在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鼓励提名面向我省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做出有助于打造“专精特新”企业的技术发明成果。

 (三)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提名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在我省实施科技开发研究及应用创新性成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效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注重创新性、效益性。项目整体技术必须应用或实施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和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鼓励提名在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特别是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作出贡献和成效的优秀科技成果。

(四)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

提名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的项目,应是将自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依法引进、消化吸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本省落地转化并大规模应用或者大面积推广,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成果的整体技术应落地转化并经实践证明2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前在闽转化)。作为成果转化应用主要单位的省内企业,应列为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按要求提供项目技术成果转化所产生效益的客观佐证材料,并接受实地考察。

提名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科技特派员)的项目,应是将自有先进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依法引进、消化吸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在本省主服务区和辐射服务区落地转化并大规模应用或者大面积推广,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并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科技特派员(围绕农业领域及涉农二、三产业)选认时间3年以上(2023年5月1日前考核合格),第一完成人必须为福建省个人科技特派员且选认次数在2次以上(可以不是连续选认),其他完成人须是福建省各级个人科技特派员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成员。为项目成果的整体技术应落地转化并经实践证明3年以上(2022年12月31日前在闽转化)。按要求提供项目技术成果转化所产生效益的客观佐证材料,并接受实地考察。

四、提名要求及有关规定

(一)提名者应按照各奖种的条件对提名项目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二)在提名工作中,应注重科研诚信管理,提名省科技奖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完成单位均应对项目有实质性贡献。所有项目的提名材料必须包含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提供的《完成单位合作关系说明》(完成单位仅一个的提名项目除外),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专著合著、论文合著、共同立项、共同知识产权、共同参与制订标准规范和产业合作等,并提供佐证材料。凡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的,将记入福建省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及由于国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开的项目和软科学项目,不属于省科技奖表彰范围。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财政经费支持的各类计划项目需提交计划下达单位对整体项目的结题或验收证明等材料。

(五)已获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科技奖励或本年度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被提名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福建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已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再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省科技奖获奖项目中已使用过的论文、专利、标准、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提名项目。

(六)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只能被提名1项省科技奖项目。

(七)项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应在福建省内完成,其中省自然科学奖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必须是申报时或曾经人事关系在本省。

(八)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作为省科技奖的主要完成单位。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一般不作为省科技奖的主要完成人。确有实际贡献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需符合《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要求,并经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后列为提名候选人,在附件中提供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文件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级证明材料。

(九)同一内容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项目,须间隔一年提名。2024年度退评(评审阶段撤回提名)的项目,2025年度暂停提名一年。

(十)权利人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人)的知识产权、发明人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专利、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含共同)均不是项目主要完成人的论文专著,一律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十一)项目完成单位及完成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提名操作程序

已注册的项目完成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jjl.kjt.fujian.gov.cn),并按《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系统首页相关下载栏)要求,认真填写提名书的内容。

未注册的用户在上网填写前,先登录省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单位注册”在线注册登记,取得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完成人账号密码由单位管理员分配。

六、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省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具体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一)提名时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内确认并盖章;各主要完成人应在“主要完成人情况表”里亲笔签名,并由所在工作单位确认信息并盖章,所盖公章必须与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法人单位)完全一致,工作单位是国(境)外单位的,可以不盖章。

(二)《应用证明》中应用情况及经济社会效益由应用单位如实出具,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和应用单位财务专用章。工程类的项目经济效益可由承建单位出具;农口项目应用单位若为县级以下单位,应用证明应经应用单位上一级(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加盖公章。

(三)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项目(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食品、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技术、标准等),必须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审批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

(四)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科技特派员)项目每项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名,不用填写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应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且无异议。省科技奖授奖时,一等奖完成人不超过10名、完成单位不超过8个;二等奖完成人不超过7名、完成单位不超过6个;三等奖完成人不超过5名、完成单位不超过4个;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科技特派员)只授予完成人,按上述授奖等级人数进行授奖。按排序自动从前向后取相应表彰对象。

(五)填写提名书时应选择提名等级,可选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或三等奖。

(六)每个项目可申请回避专家三名。

(七)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行补正处理,同时不进入本年度评审。

七、材料报送要求

系统审核完毕,报送的纸质材料务必和系统材料保持一致,包括:纸质提名书原件一式三份。

八、提名时间

各提名项目网络提交材料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5日,提名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九、省、市及校内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林珍0591-87881150;黄绍才 0591-87881286;

南平市科技局科管外专科谢凌燕13509505721;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刘老师0599-5136098

附件: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永利皇宫54棋牌官网入口科研处

2026年4月15日


XML 地图